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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10 17:3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代替GB/T—

领带

Neckties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领带》,与GB/T—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佩戴的领带的规定(见第1章,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术语并增加了领带、结托、结片术语(见第3章,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成品使用说明的规定,增加规格标注示例、功能性领带标注说明(见4.1,年版的4.1);

——修改了规格尺寸的规定,补充和修改了领带结构图(见4.2,年版的4.2);

——修改和补充了附件的规定(见4.3.3.3,年版的4.3.3.3);

——修改了拼接要求(见4.4,年版的4.4);

——修改了外观疵点的规定(见4.6,年版的4.6);

——修改了缝制与整烫的规定(见4.7,年版的4.7);

——增加了成品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成品上不应有断针类残留物的规定(见4.7.14);

——修改了洗涤后外观的规定(见表3,年版的4.8);

——增加了3岁以上至14岁儿童佩戴的领带的安全性能规定(见4.8);

——增加了水洗尺寸变化,面料的耐湿摩擦色牢度,拉链布带的耐湿摩擦、耐汗渍和耐水色牢度,拉链和保险扣项目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见表3,年版的表3);

——修改了试验工具(见5.1,年版的5.1);

——修改了成品规格尺寸测定方法(见表4,年版的表4);

——修改和补充了外观测定方法(见5.3,年版的5.5~5.8);

——增加了儿童领带安全性能按GB规定测试(见5.4.1);

——增加了水洗尺寸变化的测定方法(见5.4.2);

——修改和补充了洗涤后外观的测定方法(见5.4.2、5.4.3,年版的5.9);

——修改了耐皂洗色牢度的测试方法(见5.4.4,年版的5.10.5);

——修改了耐光色牢度的测试方法(见5.4.9,年版的5.10.7);

——修改了耐热压色牢度的测试方法(见5.4.10,年版的5.10.4);

——修改了拉链和保险扣的测定方法(见5.4.11、5.4.12,年版的5.3、5.4);

——补充了其他理化性能项目的测试方法(见5.4.13);

——补充了未提及取样部位的测试项目,可按测试需要在成品上选取试样的规定(见5.4.14);

——修改和补充了检验分类的要求(见6.1,年版的6.1);

——修改和补充了外观质量缺陷判定依据(见6.2.3,年版的6.2.3);

——修改了合格判定规定(见6.4.3,年版的6.5);

——修改了复验规定(见6.4.4,年版的6.6)。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归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领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领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领带。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佩戴的领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

GB/T.3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2/1、1/3、1/6、1/12、1/25

GB/T.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

GB/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纺织品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第2部分: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

GB/T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GB/T纺织制品断针类残留物的检测方法

GB/T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FZ/T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领带necktie

系在领子上并悬在胸前的上装领部的服饰件。

3.1.1

伸展形领带straightnecktie

呈伸展状态,未形成固定形状结的领带。

见图1a)、b)。

3.1.2

固定结领带shapednecktie

已形成固定形状结的领带。

见图1c)、d)。

3.2

小带pettyband

固定结领带中,小头尖角点与拉链尾端缝接处之间的部分。

见图1d)。

3.3

颈带neckband

固定结领带中,佩戴于颈部的部分。

见图1c)。

3.4

保险扣buckle

固定结领带中,在颈带过度拉紧时脱开以消除可能产生危险的部件。

见图1c)。

3.5

藏线concealedseam

位于领带带体内,缓冲领带松紧的中缝线段。

3.6

拉脱力pulling-outforce

保险扣受结合反向拉力时,导致脱开所需要的最大力值。

3.7

结托necktieknotholder

固定结领带中,支撑领带结形状的部件。

3.8

结片necktieknotpiece

固定结领带中,包覆在结托正面的柔性弹片。

4要求

4.1使用说明

4.1.1成品使用说明按GB/T.4和GB的规定执行。

4.1.2成品规格标注为全长×大头宽,单位为厘米或cm。

示例:(×10)厘米或(×10)cm。

4.1.3功能性领带宜在使用说明中标注其功能(例如拒水性、拒油性等)及等级,并标明采用的试验方法。

4.2规格尺寸

4.2.1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尺寸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

4.2.2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1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1。

表1

a)伸展形领带(正面)

b)伸展形领带(背面)

图1领带结构图

c)固定结领带(正面)d)固定结领带(背面)

说明:

1——保险扣;α1——大头尖角;W3——中段宽;L6——领带结高;

2——颈带;α2——小头尖角;L1——伸展形领带全长;L7——颈带长;

3——拉链;β1——大头拼接角;L2——1/2L1;L8——大头长;

4——布袢;β2——小头拼接角;L3——商标位置;L9——中段长;

5——商标;W1——大头宽;L4——布袢位置;L10——固定结领带全长。

6——小带;W2——小头宽;L5——小带长;

图1(续)

4.3原材料

4.3.1面料

应采用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面料。

4.3.2里料

应采用与面料性能、色泽相适宜的里料(特殊设计除外)。

4.3.3辅料

4.3.3.1衬布

应采用与所用面料的尺寸变化率、厚度相适宜的衬布,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3.3.2缝线

应采用适合所用面料质量的缝线,其色泽应与面料底色相适宜。钉布袢用线应与布袢底色相适宜,钉商标用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特殊设计除外。绣花线的性能应与面料性能相适宜。

4.3.3.3附件

4.3.3.3.1总则

所用附件应表面光洁、无毛刺、无缺损、无残疵、无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注: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是指在正常佩戴条件下,成品上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的锐利尖端和边缘。

4.3.3.3.2结托

形状为领带结形状,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3.3.3.3结片

为软质薄片,形状与结托形状配套,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4拼接

4.4.1伸展形领带面料拼接允许三片两拼(分缝),拼接大头长不短于1/2全长。

4.4.2成品面料拼接成45°角,纱向一致。

4.5色差

成品正面均为1号部位,背面均为2号部位,见图2。1号部位色差不低于4-5级,2号部位色差不低于4级。

a)伸展形领带(正面)b)伸展形领带(背面)

c)固定结领带(正面)d)固定结领带(背面)

图2领带部位划分

4.6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外观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2规定,各部位划分见图2。各部位只允许一种允许存在程度内的疵点,本标准未列入的疵点,按其形态并参照表2相似疵点执行。

表2

4.7缝制与整烫

4.7.1成品无抽丝、勾丝。

4.7.2成品两边顺直,平服,无链形。

注:无链形指提起伸展形领带小头使其自然垂直,领带无扭转现象。

4.7.3大头、小头翻正挑挺不露针迹。坐止口左右宽窄一致。大、小头直角边左右对称,左右长短误差不大于0.2cm。

4.7.4针距密度:平缝针不少于10针/3cm,手工针不少于4针/4cm。特殊设计除外。

4.7.5图案整体偏离规定位置不大于0.2cm。

4.7.6拼接处分缝平服、无松紧、无跳针、无漏针。

4.7.7背面中缝线左右居中,且缝线末尾应留15cm及以上的藏线。

4.7.8拼接缝和后中缝的缝份不低于0.8cm。

4.7.9绣花针迹整齐,不漏印记。

4.7.10成品整洁,1号部位无污渍、无线头。

4.7.11熨烫平挺,无极光、无死褶、无水渍。

4.7.12商标左右居中,商标和耐久性标签位置端正、平服、牢固。

4.7.13布袢端正、不弯拧,左右居中,不歪斜。

4.7.14成品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成品上不应有断针类残留物。

4.8理化性能

成品的理化性能要求按表3规定,其中,3岁以上至14岁儿童佩戴的领带的安全性能还应同时符合GB的规定。

表3

5试验方法

5.1试验工具

5.1.1钢卷尺或直尺,分度值为1mm。

5.1.2量角器。

5.1.3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见GB/T)。

5.1.4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见GB/T.3)。

5.2成品规格尺寸测定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尺寸按图1和表4规定测量。

表4

5.3外观测定

5.3.1外观检验一般采用灯光照明,照度不低于lx,有条件时也可采用北空光照明。

5.3.2成品拼接测量方法按图1和表4规定,采用钢卷尺或直尺和量角器分别测量大头长和大、小头拼接角。

5.3.3测定色差程度时,被测部位应纱向一致,入射光与被测物约成45°角,观察方向应垂直于被测物表面,距离60cm目测,与GB/T样卡对比。

5.3.4外观疵点允许存在程度距离60cm目测,必要时采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

5.3.5测定针距密度时,采用钢卷尺或直尺,平缝针的针距密度在成品缝纫线迹上任取3cm进行测量。手工针的针距密度在成品手工缝制线迹上任取4cm进行测量(薄厚部位除外)。

5.3.6残留金属针或金属锐利物按GB/T规定测试。

5.4理化性能测定

5.4.1儿童领带安全性能按GB规定测试。

5.4.2水洗后外观、水洗尺寸变化按GB/T—规定测试,采用A型标准洗衣机,洗涤程序4H仿手洗程序,干燥方法采用程序A,水洗尺寸变化结果取3条的算术平均值。

5.4.3干洗后外观按GB/T.2—规定测试,洗涤程序采用敏感材料,整烫程序选择方法A不需要整烫。

5.4.4耐皂洗色牢度按GB/T—方法A(1)规定测试。拉链布带的样品制备:将被测样本平排夹于两块相当面积贴衬织物之间,沿试样周边缝制牢固将被测样本包裹在两块贴衬织物之间,制成组合试样。

5.4.5耐干洗色牢度按GB/T规定测试。

5.4.6耐水色牢度按GB/T规定测试。拉链布带的样品制备:将被测样本平排夹于两块相当面积贴衬织物之间,沿试样周边缝制牢固将被测样本包裹在两块贴衬织物之间,制成组合试样。

5.4.7耐汗渍色牢度按GB/T规定测试。拉链布带的样品制备:将被测样本平排夹于两块相当面积贴衬织物之间,沿试样周边缝制牢固将被测样本包裹在两块贴衬织物之间,制成组合试样。

5.4.8耐摩擦色牢度按GB/T规定测试,仅测试领带长度方向。拉链布带的样品制备:将拉链布带平放在底板上,并将两端固定。

5.4.9耐光色牢度按GB/T—规定测试,其中曝晒按方法3,晒至第一阶段。

5.4.10耐热压色牢度按GB/T规定测试,采用潮压法,纯合成纤维丝织物(除锦纶外)试验温度为(±2)℃,其他织物试验温度为(±2)℃。

5.4.11拉链测试时采用手工测试。打开拉链自锁装置,拉开拉链时拉住颈带的两端,拉合拉链时拉住成品小带,反复开合各20次,开合时手应在拉链方向上用力,开合过程中如出现停顿则视为开合过紧,如出现拉链链牙不能闭合,则视为拉链“破肚”。

5.4.12保险扣测试分为损坏试验和拉脱力测试。损坏试验为手工测试。用手反复开合保险扣各20次,如有弹簧片的保险扣,在开合时应按压保险扣的弹簧片,如扣体有任何部分脱落,则保险扣损坏。开合试验后的样品进行成品拉脱力测试,测试方法按附录A。

5.4.13其他理化性能项目按GB/T规定测试。

5.4.14耐皂洗、耐干洗、耐汗渍、耐水色牢度仲裁试验选择单纤维贴衬。未提及取样部位的测试项目,可按测试需要在成品上选取试样。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时机根据生产厂实际情况或合同协议规定,一般在转产、停产后复产、原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时进行。

6.1.2出厂检验按第4章规定,4.8除外。出厂检验规则按FZ/T规定。

6.1.3型式检验按第4章规定。

6.2外观质量等级和缺陷划分规则

6.2.1外观质量等级划分

成品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条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条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

6.2.2外观缺陷划分

单条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即构成缺陷。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3类:

a)严重缺陷: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

b)重缺陷: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缺陷;

c)轻缺陷:不符合标准要求,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

6.2.3外观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外观质量缺陷判定按表5规定。

表5

6.3抽样规定

6.3.1外观质量按交货批,分品种、色别、规格随机采样1%~3%,但不少于10条。

6.3.2理化性能按交货批,分品种、色别、规格随机采样不少于4条,其中水洗尺寸变化、洗涤后外观、拉链、保险扣抽样数量为3条。

6.4判定规则

6.4.1单条(样本)外观判定

优等品: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0轻缺陷数≤2

一等品: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0轻缺陷数≤4

合格品: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0轻缺陷数≤6或

严重缺陷数=0重缺陷数≤1轻缺陷数≤3

6.4.2批等级判定

优等品批:外观检验样本中的优等品数≥90%,且不含不合格品,各项理化性能指标测试均达到优等品要求(洗涤后外观、拉链、保险扣试验结果至少2条及以上合格)。

一等品批:外观检验样本中的一等品及以上产品数≥90%,且不含不合格品,各项理化性能指标测试均达到一等品要求(洗涤后外观、拉链、保险扣检验结果至少2条及以上合格)。

合格品批:外观检验样本中的合格品及以上的产品数≥90%,且不包含有严重缺陷的不合格品,各项理化性能指标测试均达到合格品要求(洗涤后外观、拉链、保险扣检验结果至少2条及以上合格)。

当外观质量判定与理化性能判定不一致时,执行低等级判定。

6.4.3合格判定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符合6.4.2相应等级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6.4.4复验规定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交收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第二次抽验,此时,抽验数量应增加一倍。以复验结果为最终判定结果。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FZ/T执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成品保险扣拉脱力测试方法

A.1原理

在保险扣扣合反方向上进行的拉伸试验过程中,保险扣被拉脱时记录的最大力。

A.2设备

等速伸长试验仪,隔距长度为(±1)mm,拉伸速度为20mm/min,精度为±10%。无张力夹持。

A.3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2)℃,相对湿度(65±4)%。

A.4试样要求与准备

A.4.1取样尺寸:扣上保险扣,以保险扣为中心,左右各取12cm,其直向中心线应与扣迹垂直。

A.4.2试样数量:3条。

A.5试验步骤

A.5.1设定隔距长度

将强力机的两个夹钳分开至mm,两个夹钳边缘应相互平行且垂直于移动方向。

A.5.2设定拉伸速度

将强力机的拉伸速度设定为20mm/min。

A.5.3夹持试样

将保险扣扣合的试样固定在夹钳中间,使扣缝与夹钳边缘相互平行,并使保险扣位于隔距长度中心位置。

A.5.4测定

开启试验仪,拉伸试样至保险扣脱开,记录保险扣拉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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